索引号: | 000000000-2025-00041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25-01-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年度工作报告 | |
关键词: |
第一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范要求,第一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并公开发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突出抓好征地信息、城乡建设规划信息、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拍卖、不动产登记公告等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各类诉求。2024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29条;官方微信公众号“新疆兵团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信息65篇,总阅读量超过3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24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宗,已办理11宗,均为信函申请的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答复及时率100%。上述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及补偿文件、用地规划信息、退耕还林补偿政策等方面,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职责,明确了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内容,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抓好《第一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第一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宣传制度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批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重大敏感信息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形成工作台账,保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要素要求和公开程序进行完善,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管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及时清理网站敏感信息,预防网络安全事件。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要素要求和公开程序进行完善,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充分发挥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现场咨询及报刊等渠道作用,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更新,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互动功能,发布官方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回应公众关切问题,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考核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办理情况纳入师市自然资源系统年度综合考核,督促各部门按照程序及时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基本要求,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准确、便民高效、接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9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供给与市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还存在一定程度不匹配。二是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4年,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压实各科室主体责任,对照《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各自职能实际,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及政策解读。二是进一步优化网站布局,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安全、高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指引申请人合理并按照程序申请信息公开,引导申请人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五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三审三校”,严格校对,确保发布信息来源正规、内容正确,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范要求,第一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并公开发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突出抓好征地信息、城乡建设规划信息、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拍卖、不动产登记公告等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各类诉求。2024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29条;官方微信公众号“新疆兵团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信息65篇,总阅读量超过3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24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宗,已办理11宗,均为信函申请的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答复及时率100%。上述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及补偿文件、用地规划信息、退耕还林补偿政策等方面,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职责,明确了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内容,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抓好《第一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第一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宣传制度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批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重大敏感信息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形成工作台账,保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要素要求和公开程序进行完善,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管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及时清理网站敏感信息,预防网络安全事件。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要素要求和公开程序进行完善,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充分发挥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现场咨询及报刊等渠道作用,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更新,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互动功能,发布官方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回应公众关切问题,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考核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办理情况纳入师市自然资源系统年度综合考核,督促各部门按照程序及时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基本要求,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准确、便民高效、接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9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供给与市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还存在一定程度不匹配。二是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4年,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压实各科室主体责任,对照《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各自职能实际,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及政策解读。二是进一步优化网站布局,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安全、高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指引申请人合理并按照程序申请信息公开,引导申请人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五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三审三校”,严格校对,确保发布信息来源正规、内容正确,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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