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2024-00060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
关键词: |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在行动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曝光(第二季)
企业:阿拉尔市某建材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4月16日
位置:搅拌站二楼
隐患:检查该企业发现其二楼平台搅拌机踏板未处于关闭状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要求。
企业:阿拉尔市某棉纺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5月10日
位置:开棉间
隐患:检查该企业发现其开棉间与其他厂房未安装防火门分隔,不符合《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6.3.3变配电室,棉纺厂的分级室、回花室、开清棉间,毛纺织厂、麻纺织厂、印染厂的烧毛间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墙体分隔,当墙上需开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要求。
企业:新疆某某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6月13日
位置:工作车间
隐患:检查该企业发现其车间有一处消火栓前有杂物遮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 火救援的障碍物规定。
企业:新疆某纺织有限公司隐患问题
时间:2024年6月13日
位置:1号车间回花房内
隐患:棉花靠墙堆放,未预留消防安全通道,不符合仓库堆放安全五距要求(离墙不少于500cm,离柱不少于300cm)。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位置:2号车间回花房内
隐患:2号车间涂胶机传动链条缺少防护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