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2024-00061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
关键词: |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在行动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曝光(第三季)
企业:阿拉尔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8月13日
位置:地下消防泵房
隐患:检查该企业发现其地下消防水池人孔无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企业:阿拉尔市某建材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8月15日
位置:搅拌站二楼操作室
隐患:检查该企业发现其操作室应急照明使用插座连接,不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第 4.4.3 条应急照明控制器主电源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的要求。
企业:阿拉尔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4年9月6日
位置:转杯纺车间
隐患:检查该企业发现其转杯纺车间临时用电不规范,线缆缠绕钢架、插板损坏,不符合《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第20条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的要求。
企业:阿拉尔市某某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9月9日
隐患描述:检查该企业发现其车间压力表压力超压力上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企业:某厂建筑工地
时间:2024年9月12日
隐患描述:检查该企业发现存在配电箱一闸多机现象;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第8.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的规定
企业:阿拉尔市某纺织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9月9日
隐患描述:检查该企业发现其物料堆放阻挡在消防栓前,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