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08-2023-00047 | 发布机构: |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10-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
关键词: |
关于宣传“12310”机构编制违规违纪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畅通社会监督渠道,2005年设立了全国统一的"12310"举报电话,用于接受群众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举报人可直接拨打电话"12310"向所在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第一师阿拉尔市机构编制部门举报电话:099712310),如向异地或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举报,需在"12310"在加拨该地区区号。
一、受理范围
1.超编进人的;
2.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级别的;
3.超领导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4.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
5.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
6.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
7.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
8.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
9.挤占、挪用编制,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
10.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二、举报须知
1.举报需要提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具体线索,以便于受理。
2.为使举报问题尽快得到处理,缩短受理工作周期,提高受理和办结效率,建议举报人先向本地机构编制部门“12310”举报。
3.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下达到各单位的,而不是下达给具体人的,涉及具体人员去留和待遇问题的举报,不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的受理范围。
4.实名举报将有利于举报的受理和办理结果的反馈。
三、举报方式
拨打(0997)12310进入,按“10”号键即可向第一师阿拉尔市机构编制部门举报。
四、工作流程
1.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按程序报批后受理。
2.对有联系方式的举报人,将按规定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3.举报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举报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