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08-2024-00008 | 发布机构: |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1-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
关键词: |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凡属机构编制重大问题,应当由党委(党组)或者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党组)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机构编制议题的程序,应当符合党内法规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规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索引号: | 100008-2024-00008 | 发布机构: |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1-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
关键词: |
第十五条 凡属机构编制重大问题,应当由党委(党组)或者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党组)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机构编制议题的程序,应当符合党内法规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规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