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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08-2024-00008 发布机构: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1-26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政策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凡属机构编制重大问题,应当由党委(党组)或者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党组)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机构编制议题的程序,应当符合党内法规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规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8/15/content_54215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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