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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ys11t-2024-00006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5-0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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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团机构职能

十一团划为一般团场,团场机关设置6个工作机构:

1. 党政办公室(机要科)负责团镇党委、团镇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及各级人大代表的服务管理和联络工作,负责镇人代会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做好与阿拉尔市政协及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团镇行政职能的落实。

2. 党建工作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负责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网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文物工作;负责群团工作;负责团镇行使职能的落实;统筹、协调和指导文体广电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商务和招商引资、统计、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工商联工作;负责团镇行政职能的落实;统筹、协调和指导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站)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办)负责政法、维稳、综合治理、统战、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务、信访工作;负责团镇行政职能的落实;承担团镇行使的统战、民族宗教、侨务等领域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负责联系团镇派出所、司法所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维稳综治中心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负责教育工作、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团镇行政职能的落实;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团镇社(医)保机构、学校、医院开展相应工作。

6. 财政所负责贯彻执行财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编制团镇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报告预决算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情况;组织和指导团镇各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单位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及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指导团镇各预算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团镇各项资金的使用,严格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和管理团真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做好税源调查及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协税护税及相关的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团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履行对团镇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严格依法规范管理团镇政府性债务;承担团镇金融工作,防范和化解团镇金融风险;管理和指导团镇及所属单位会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团镇行使的财务审计领域的行政职能;统筹、协调和指导国库支付中心(核算中心)工作。

    团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办公室,在党建工作办公室挂牌,一般团场配备1名专职人员,实行专兼结合。团场设立人民武装部,专职人武干部配备员额在兵团下达的人民武装编制总额内核定。设镇团场的人大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承担。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分开原则,整合优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和职责。整合优化后,十一团设立6个事业单位,均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9名。具体如下:

(一)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技术、农机监理服务、畜牧兽医服务、气象服务、林业和草原公益服务、水利公益服务、统计服务工作;其他公益服务工作

(二)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管理服务工作;党建、宣传、网信、群团管理服务工作;其他公益服务工作;接受党建工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住房保障服务、环境保护服务、城建、工程质量安全、规划服务、交通、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公共设施维护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其他公益服务工作;接受经济发展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学前教育、青少年教育服务、民政和社区建设事物服务、就业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妇女儿童、未成年人救助、残疾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其他公益服务工作;接受社会事务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核算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预算和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机关事业单位及连队(社区)核算工作;提供经济信息和财政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为团镇党委、预算单位提供经济信息和财政咨询服务,做好支持保障工作;其他公益服务工作,做好财政管理领域公益服务、技术支持相关工作;接受财政所的业务指导,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治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协助做好团场(镇)维稳指挥部视频调度、运维等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团场(镇)重大涉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协助做好团场(镇)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应急处突演练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和安全保密等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团镇维稳综治信息化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做好团场维稳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和运维工作;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对辖区内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实现对辖区社会治安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等;发展壮大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力量化,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力量;接受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完成团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大道1号

联系方式:0997-4940567

办公时间: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时间:上午:09:30-13:30   下午:16:00-20:00

十一团花桥镇机关负责人:刘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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