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ys11t-2025-00002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25-01-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
关键词: |
十一团机构职能
十一团划为一般团场,11团花桥镇综合设置下列5个内设机构和5个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对外可使用机要科、密码管理科名称。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机要保密、政策研究、档案等工作。落实巡视巡察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相关工作。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干部人才、老干部、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相关工作。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工商联、科协、贸促会相关工作。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4.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负责统战、政法、法治、网信、信访、民族宗教、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驻团镇政法机构相关工作。负责法学会相关工作。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5.财政所。负责财政、国资监管等工作,协助审计相关工作。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团花桥镇纪委设专职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纪检专职工作人员。
设立11团国防动员和民兵工作办公室,与11团花桥镇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
事业单位
1.维稳综治中心。负责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指挥部视频调度、运维保障及相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2.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数据管理等工作。协调与民生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面向社会个人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承担便民服务场所管理等相关职责。负责残联相关工作。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3.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利等工作。负责气象服务相关工作。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4.文体广电旅游中心。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旅游、文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文联相关工作。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5.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大道1号
联系方式:0997-4940567
办公时间: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时间:上午:09:30-13:30 下午:16:00-20:00
十一团花桥镇机关负责人:刘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