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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4-12-2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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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九团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第一师九团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第一师阿拉尔市九团(以下简称九团”)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九团信息公开主体包括九团行政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九团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九团工作实际,准确把握不同类型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务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务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九团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九团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方式

1.九团政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ale.gov.cn/bmzd/zstc/dys9t)。

2.其他形式:互联网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九团的政务信息。

为有利于申请人方便快捷获取政务信息,根据九团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九团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由九团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涉及九团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请直接向九团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务信息,申请人请直接向九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提出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第一师阿拉尔市九团梨花镇迎宾路1号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送

  :第一师阿拉尔市九团梨花镇党政办公室

   :第一师阿拉尔市九团梨花镇迎宾路1号

邮政编码:843300

   :信封上请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应当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九团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也可以在九团政务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答复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务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务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务信息,可能危及政务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务信息。

(五)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九团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九团政务公开工作,并承办九团政务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第一师阿拉尔市九团梨花镇迎宾路1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九团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

2.九团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九团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通信地址:

提出申请方式

£ 当面

£ 邮寄

£ 网页申请





受理机关名称


 

 

 

所需的政务信息

(政务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获取方式(单选

£ 当面领取

£ 邮寄





政务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 纸质文本

£ 其他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时间


使用指南:本文适用于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七条、等二十九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九团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机构类型

商业企  科研机  社会公益组

 法律服务机  

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通信地址:

提出申请方式

     网页申

受理机关名称


 

 

所需的政务信息

(政务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获取方式(单选

 当面领  

政务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纸质文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时间

使用指南:本文适用于法人(或其者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七条、等二十九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第一师九团政务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目录分类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责任单位

基本目录

01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基本信息、法定职责

信息形成后,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九团梨花镇网站公开

团镇有关部门

领导信息

九团梨花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通过政务网站等对外公开负责人信息,一般包括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公开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确有需要的可以
公开曾任职务职级简要信息,不公开籍贯、出生地、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毕业院校、学习培训、详细简历等信息

团镇领导信息于正式文件印发或任职信息公开宣布后按程序审批并提供给团政务公开办,于信息可公开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九团领导信息由九团党建办按照有关规定公开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所属机构

信息形成后,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九团梨花镇

02组织管理

分管领导

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及职务

目录分类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责任单位


基本目录


制度建设

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公开制度





03政策规范

政策文件

团镇文件、团镇办公室文件

信息形成后,
20个工作日内

九团政务门户网站公开

九团党政办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清单

信息形成后,
20个工作日内

九团党政办


政策解读

文件公开后发布相关解读材料

政策印发后7
个工作日内日

九团有关部门、单位


04重要会议

团镇行政常务会议等相关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解读评论

信息形成后,20
个工作日内

九团党政办、机关有关部门


05规划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

规划批准后,
20个工作日内

九团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团镇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专项规划


06统计数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环境状态公报等

信息形成后,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经济发展办公室、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目录分类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责任单位


基本目录

07财政信息

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

信息形成后,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九团政务门户网站公开

九团财政所



08招考信息

两委招考信息

实时公开

九团政务门户网站公开

党建工作办公室


09权责清单

公开团镇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立废改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

信息形成后,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九团政务门户网站公开

团镇机关有关部门


10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公示信息

团镇本级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决

自行政决定作出
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公开

团镇机关有关部门


行政处罚
公示信息

团镇本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
行政处罚决定



目录分类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责任单位

重点领域
信息

11重点领域/重大民生

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利企惠民政策措施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持续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信息形成后,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九团政务门户网站公开

经济发展办公室、投资服务中心

疫情防控

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

社会事务办公室

重大民生信息

发布团镇出台的乡村振兴、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职工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和解读文件

农业林业和草原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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