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l-2024-00016 | 发布机构: | 妇女联合会 |
生成日期: | 2024-09-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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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报评论丨规范男女厕位比例从细微处保障“她权益”
生理条件决定了女性如厕时间要比男性长,频率也要高于男性,孕妇和生理期女性所需时间更长。男厕所门口冷冷清清、门可罗雀,女厕所门口排起长队,如此“冰火两重天”的一幕,屡屡在各地车站、商场、景区上演。
此次铁路部门出台新版《规范》,通过适度调整男女厕位比例,旨在从细节中保障“她权益”,可以有效缓解女性在公共场所如厕难的问题,提高公共设施的使用便捷性,增强女性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既是铁路部门精细化管理的举措,更是对女性基本权利的保障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的体现。
实际上,关于公共厕所的设计标准,国家早已做出一系列顶层制度设计,并不断进行优化调整。1988年,我国城市公厕的第一个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中规定,根据使用情况的不同,男、女蹲(坐)位设置比例以1∶1或3∶2为宜;2016年,住建部发布修订后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在新建和改建厕所时,按照3∶2的比例设置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人流量较大地区不应小于2∶1……更为重要的是,对于满足女性对公共厕所的供给与需求,已上升到法律的高度。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时,应当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
铁路旅客车站作为重要的公共场所,明确男女厕位比例改为1∶2,其设计规范的变化,无疑会给更多公共场所“打个样”,起到榜样和借鉴作用。各地应积极按照国家既有制度安排,因地制宜,制定公厕改革方案,明确实施细则,保障配套资金,早日完成公厕改造目标,更好地满足女性的需求,减少排队等待的时间,让所有女性都能享受到这项社会福利,彻底与如厕难说“再见”。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