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21-2020-00013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
关键词: |
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与局属各事业单位纵向职责分工
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与局属各事业单位
纵向职责分工
为确保职责分工明确,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有人负责,形成高效的上下联动,根据人社局《三定方案》及各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责,经各科室和各局属事业单位认真梳理,互相对接,现将纵向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社会保险科(政策法规科)
社保科共计12项纵向职责分工,其中:与社保局对接的纵向职责内容9项(与鉴定办交叉1项),与劳动监察支队对接的纵向职责内容1项,与仲裁院对接的纵向职责内容1项,与鉴定办对接的纵向职责内容1项。
(一)与社保局对接的纵向职责内容
1.一般企业职工(含个体)退休
职责内容:社保科审批用人单位提交的退休人员资料是否达到退休条件以及做好养老视同认定;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复核养老缴费年限情况并计发退休待遇。
关联科室: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病退)
职责内容:社保科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含病退)批复以及单位提供的相关退休资料核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社保局机关养老科复核养老缴费年限情况并计发退休待遇。
关联科室:社保局机关事业养老科
3.企业职工因病退休(含个体)
职责内容:社保科根据鉴定办出具的达到完全丧失能力等级名单,复审鉴定办提交的资料,提交党组会通过后下达因病提前退休文件以及做好退休人员养老缴费年限视同认定;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复核养老缴费年限情况并计发退休待遇。
关联科室: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
4.特殊工种退休
职责内容:社保科每年年底复审单位提交的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是否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复审后的名单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下达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文件;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到龄后,社保审核单位上报此类人员信息并核定养老视同缴费年限;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复核养老缴费情况并计发待遇。
关联科室: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
5.机关企事业基本养老补费
社保科负责审核申请人是否达到补缴养老条件;社保局征缴科、机关事业科负责经办补收。
关联科室:社保局征缴科、机关事业科
6.连队职工稳岗补贴
职责内容:师市社保局做资金补助计划,各团社事办协助社保局各站所将稳岗补贴花名册报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初审。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报请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做好以上待遇初审、支付和人员基本信息维护工作。
关联科室: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
7.团场4555、4858人员社保补贴业务
职责内容:因师市不再审批4555、4858人员,社保科负责做好此类人员待遇发放及其他问题有关工作总协调。师市社保局做好师市现有此类人员社保补贴的核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关联科室: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
8.工伤认定
职责内容:社保科每两个月收集申请工伤认定资料,提出初步意见报局党组审批通过后,下达工伤认定文书,鉴定办鉴定工伤人员伤残等级,社保局按工伤伤残等级支付待遇。
关联科室:鉴定办、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
9.企业单位参保登记
职责内容:社保科负责劳动用工备案,社保局征缴科负责企业单位参保登记及社保征征缴工作。
关联部门:社保局征缴科
(二)与劳动监察支队对接的纵向职责内容
职责内容:按照人社局三定规定,社会保险科应承担:一是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则,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劳动监察工作。二是审查批准劳动监察机构查处的案件,目前只承担了指导的职责,其他职责未承担。劳动监察支队承担具体业务。
关联科室:劳动监察支队
(三)与劳动人事仲裁对接的纵向职责内容
职责内容:虽然三定规定中未有相关职责,但依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人社行政部门应当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而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由干部主管部门代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军队文职人员工作管理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代表等组成,仲裁委员会主任由政府负责人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仲裁院对仲裁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组庭,仲裁员的聘任、培训、绩效考核等,对仲裁的活动的监督等均由仲裁委员会承担。
关联科室:仲裁院
(四)劳动能力鉴定对接的纵向职责内容
职责内容:按三定规定,社会保险科应承担指导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职责。
关联科室:鉴定办
二、就业促进科纵向职责内容
就业促进科共计16项纵向分工,其中:与就业局对接的纵向职责内容14项(与社保局交叉1项),与社保局对接的纵向职责内容2项。
(一)与就业局对接的纵向职责内容
1.公共就业专项活动
职责内容:根据兵团人社局或兵团公共就业局就业专项活动文件及师市就业情况需要,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提出意见并起草拟文,就业促进科审核下发公共就业专项活动文件,由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根据文件要求承接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就业局综合科配合协调,就业促进科负责指导督促工作。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主要有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民营企业招聘活动周、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活动月、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会等6项招聘工作。
关联科室:就业局综合科、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2.南疆四地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职责内容:根据兵团南疆四地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要求,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摸底转移就业岗位,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及对接地区,就业促进科根据兵团文件及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提出的工作计划,以师市人社局名义下发工作方案,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根据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就业促进科负责指导督促工作开展。
关联科室: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3.公益性岗位管理
职责内容: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根据局就业促进科下达的公益性岗位批复,每月统计汇总各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在岗及增减员情况,审核新招录人员的合同签订、人员条件、岗位条件、工资管理等信息,每月5日前将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汇报至就业促进科,就业促进科呈报局领导。每季度收集汇总用人单位上报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上报就业促进科,就业促进科每季度拟写补贴拨付请示呈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拨付补贴。就业促进科负责指导督促公益性岗位各项工作开展。
关联科室: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
4.专项工作
职责内容: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对年度专项工作提出意见和计划,就业促进科根据意见拟定年度工作方案和计划,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协助完成专项工作,包括师市“专项”工作、与内地省市的劳务对接工作等专项工作,人力资源市场科根据局就业促进科要求协调指导团镇、企业招工工作,组织团镇、企业赴相关地区开展招工工作,及时向局就业促进科报送具体工作开展推进情况。
关联科室: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5.创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职责内容:根据兵团相关要求,就业局鉴定考试科对工作提出意见和计划,就业促进科审定工作方案和计划报局务会审批执行,由鉴定考试科具体承接创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开展,根据方案安排,做好参赛各部门协调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具体实施。就业促进科负责督促指导鉴定考试科开展落实。
关联科室:就业局鉴定考试科
6.就业数据统计
职责内容:就业局相关科室根据局就业促进科安排,承接完成就业数据报表的统计汇总,统计汇总后报局就业促进科审定。包括新增就业情况、就业困难再就业情况、少数民族就失业情况、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就业援助工作情况、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职业培训综合情况等各类就业创业失业数据报表。就业促进科负责督促指导数据统计。
关联科室:就业局综合科牵头,人力资源市场科、就业创业服务科、职业能力建设科、鉴定考试科做好配合
7.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职责内容:就业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定期摸底各单位培训需求,上报局就业促进科,就业促进科下达师市年度培训计划。职业能力建设科根据培训计划,督促培训需求单位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根据局就业促进科交办的培训工作安排,完成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培训补贴资金初审、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报备完善等各项培训工作。局就业促进科负责督促指导各项培训政策落实。
关联科室:就业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8.职业能力鉴定工作
职责内容:就业局鉴定考试科根据计划完成相应培训鉴定工作,根据就业促进科工作安排,完成职业技能鉴定数据统计工作。就业促进科负责督促指导各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落实。
关联科室:就业局鉴定考试科
9.职业培训补贴汇总和资料收集
职责内容:就业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培训机构开办培训班报备申请,培训结束后根据实际培训项目、培训人数、培训层次、鉴定通过率向就业促进科汇总申报拨付培训补贴请示,就业促进科审核后报局党组会审定拨付。就业促进科负责指导培训补贴各项政策的落实。
关联科室:就业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鉴定考试科
10.社会保险补贴
职责内容:根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就业促进科指导就业局按时按要求完成社会保险补贴各项工作。年初提交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年度拨付计划方案,由局就业促进科初审后呈报局党组会审定。各类社会保险补贴由补贴申请单位向就业创业服务科提交申请资料,社保局征缴科提供社保缴费明细,就业创业服务科初审汇总,书面报送拨付方案至局就业促进科,局就业促进科复审后,报局党组会审定后按程序拨付。就业促进科负责指导就业创业服务科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关联科室: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社保局基金征缴科
11.就业见习补贴
职责内容:根据就业资金分配情况,局就业促进科督促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按时按要求完成就业见习补贴工作。由补贴申请单位向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提交资金拨付申请,人力资源市场科初审汇总,书面报送拨付方案至局就业促进科,局就业促进科复审后,报局党组会审定后按程序拨付。就业促进科负责指导督促人力资源市场科落实各项就业见习政策。
关联科室: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12.公益性岗位补贴
职责内容:根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督促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按时按要求完成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由补贴申请单位向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就业创业服务科初审汇总,书面报送拨付方案至局就业促进科,局就业促进科复审后,报局党组会审定按程序拨付。就业促进科负责指导就业创业服务科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关联科室: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
13.就业援助补贴、自主创业补贴、促进基层就业补贴
职责内容:根据就业资金分配工作安排,督促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按时按要求完成就业援助等三项补贴拨付工作。由补贴申请单位向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就业创业服务科初审汇总,书面报送拨付方案至局就业促进科,局就业促进科复审后,报局党组会审定按程序拨付。就业促进科负责指导就业创业服务科落实就业援助补贴、自主创业补贴、促进基层就业补贴政策。
关联科室: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
14.接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
职责内容:根据接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工作安排,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具体承接接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工作,指导各接收单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资料收集汇总、档案归档、人员信息核查等工作,每月将工作推进小结情况书面报送局就业促进科。由就业创业服务科负责补贴申报初审工作,补贴申请单位向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就业创业服务科初审汇总,书面报送拨付方案至局就业促进科,局就业促进科复审后,报局党组会审定按程序拨付。就业促进科负责指导接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政策落实。
关联科室: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就业创业服务
(二)与社保局对接的纵向分工
15.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业务
职责内容:就业局鉴定考试科负责组织师市技能提升补贴有关考试、颁证工作,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负责做好颁证人员待遇享受公示工作,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负责做好技能提升补贴人员缴费查询、技能补贴的初审及核定发放工作。
关联科室:就业局鉴定考试科、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
16.师市企业稳岗补贴、师市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补贴业务
职责内容: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负责受理申请单位补贴申报工作,补贴申请单位向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就业创业服务科初审汇总,书面报送拨付方案至局就业促进科,局就业促进科复审并进行公示后,报局党组会审定按程序拨付。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做好补贴校核、支付和人员基本信息维护工作。
关联科室: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社保局养老工伤失业科
三、综合科(人事管理科)纵向职责内容
综合科(人事管理科)共计6项纵向分工。
1.综合类工作
职责内容:综合科负责起草各项综合类材料的起草及全局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配合综合科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数据、总结及人员)。
关联科室: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
2.收发文工作
职责内容:综合科负责文件传送,将批示件传给各科室及各局属事业单位,并进行督办。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将办理的文件结果及时反馈给综合科。
关联科室: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
3.财务工作
职责内容:综合科负责对各项专项资金及社保基金的稽核和宏观把控。各科室及各局属事业单位负责提供各类相关材料,配合工作。
关联科室: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
4.考试工作
职责内容:综合科(人事管理科)负责师市各类涉及人社局的考试方案拟定、公告发布、考试场地和各部门之间协调、抽调及培训考官、考察、公示、入编等工作。就业局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考场编排、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具体组织)。
关联科室:就业局鉴定考试科
5.党建工作
职责内容:综合科负责党建要点的拟定和师市直党工委、组织部对接,及指导督促各支部按要求开展党建活动。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关联科室: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
6.办公区域卫生工作
职责内容:综合科负责两栋办公大楼的日常巡检,卫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就业局、社保局综合科。就业局、社保局综合科负责大楼日常卫生的打扫、设备维护等。
关联科室:就业局、社保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