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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24-2024-00024 发布机构: 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4-2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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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一师阿拉尔市促进餐饮消费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为进一步推进餐饮业恢复发展,挖掘餐饮消费潜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切实增强消费对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

通过政府主导发动、财政资金撬动、市场主体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有力措施,选择本地有意向参与促销活动的限额以上餐饮商户,在餐饮重点消费领域开展促消费专项活动,通过线上支付平台,发放餐饮消费券,刺激餐饮消费。充分叠加政府补贴、金融加持、企业让利政策,进一步激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增长。

二、活动主题

惠享美食·嗨购阿拉尔

三、活动时间

202451-20241231

四、活动商家

师市辖区33家限额以上商户(附件)。(满足条件的商户可按月向商务局申请参与)

五、餐饮消费券使用规则及补贴额度

(一)使用规则

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可在翼支付APP”领取三个补贴层次的消费券各一张,合计可领取3张。消费券领取成功后,通过扫描指定商户翼支付二维码进行付款,即可享受满减活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为5天,过期不使用自动作废,作废后不可继续领用。

(二)补贴额度

在确定的餐饮商户消费且金额达到规定标准,对餐饮消费者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以用餐发票金额为基准价,设置20元、50元、803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消费满100以上(100,下同)补贴20元;消费满200以上补贴50元;消费满300以上补贴80元。其中20元消费券24000张,50元消费券6400张,80元消费券2500张。

六、资金拨付流程

拟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活动开始前,商务局将活动经费一次性汇入至中国电信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中国电信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具收据由中国电信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核对报销金额并对商户报账,商务局不再对商户进行单独报账。促消费财政资金由兵团财政承担30%、师市财政承担70%,活动期间由师市财政先行全额垫付,活动结束后,由师市商务局按程序将申报资料报兵团上级单位批准后,由兵团财政局一次性向师市拨付师市垫付的兵团财政补贴资金。


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师阿拉尔市促进餐饮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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