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yjrswj-2021-00079 | 发布机构: |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
关键词: | 优待证 |
兵团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申领工作公告
兵团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2021年12月14日,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正式启动。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积极、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开始优待证申领的准备工作,正抓紧制定优待证申领工作方案、调试升级系统设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等。
二、兵团优待证申领工作计划在2022年4月全面开展,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师市具体工作安排和申领时间将及时通知。
三、优待证申领的相关政策可向当地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咨询,也可关注“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政策问答。
四、兵团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以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优待证申领工作,竭诚为申领对象提供便捷、舒心、优质和热情的服务。
感谢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