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j-2020-00092 | 发布机构: | 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
关键词: |
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反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处罚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 |||
权力事项名称 | 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反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落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2019年7月23日,文化和旅游部已正式印发《关于废止<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文化和旅游部令第2号)。 | ||
责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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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文化科 |
实施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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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 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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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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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997-6372026 | 投诉电话 | 0997-637202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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