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03-2020-00034 | 发布机构: | 组织部 |
生成日期: | 2020-08-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
关键词: |
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开招聘储备连队(村)“两委”后备人才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连队(村)“两委”后备力量建设,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
在团镇(乡)连队(村)职工(村民)中进行招聘,其中:
1.大学生(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人。
2.退役军人,不少于1人。
3.师以上先进模范,致富带富能手。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招聘岗位。招聘为第一师阿拉尔市连队(村)“两委”后备人才,服从连队(村)党支部和管委会(村委会)工作安排,参与连队(村)管理,承担服务职工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职责。
2.招聘数量。坚持“以地定人”的原则确定招聘人数(本连队无可供招录职工的土地,不得进行招聘;托喀依乡村队不受此限制),在补齐现有“两委”班子成员的基础上,每个连队(村)储备3名后备人才。
三、招聘条件
1.德才兼备,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热心服务职工群众。
2.坚持“人岗相适”原则,优先储备连队(村)“两委”结构性短缺人才。
3.中共党员和在部队有立功表现的退役军人可优先招录。
4.招聘时年龄在30岁以下要有1名,其它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岁。
四、招聘程序
连队(村)“两委”后备人才招聘工作由各团镇(乡)党委负责落实,按照资格审查—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其中:
1.连队(村)有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由连队(村)推荐、团镇(乡)党委组织考察。
2.连队(村)无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团镇(乡)党委公开发布公告招聘。
招聘人员初步确定后,由师团(乡)两级联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工作报酬
招聘为连队(村)“两委”后备人才的,按照所在连队(村)在岗“两委”委员(不含书记、连长<主任>、副连长<副主任>)平均工作报酬的80%发放工作报酬。其中,团镇(不含乡)面向驻疆部队退役士兵招聘的连队“两委”后备人才,在取得身份地前,团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工作报酬,每人每月4000元。
六、管理与退出机制
1.储备期限
储备期限为5年。对不符合后备条件的,应及时取消储备资格;5年内或在下一届“两委”换届时,仍未进入“两委”班子的自动取消储备资格。
2.考核管理
团镇(乡)党委参照对连队(村)“两委”成员的考核对“两委”后备人才开展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储备资格;对取消储备资格及自动退出的人员,当月报备、次月停发工作报酬。
“两委”后备人才在储备期表现优秀、年度考核合格的,在连队(村)“两委”职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参加连队(村)“两委”选举。
七、经费保障
连队(村)“两委”后备人才按实名制管理,工作报酬由团镇(乡)预算、师市党委组织部审核、师市财政统一保障。
八、工作纪律
师市公开招聘储备连队(村)“两委”后备人才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各团镇(乡)在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工作标准、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在招聘过程中优亲厚友、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办法》由师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