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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集体约谈暨法规宣贯培训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6 10:50: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强化经营者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2024815日,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集体约谈暨法规宣贯培训会。师市11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上,相关工作人员宣讲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锂电池、头盔国家强制性标准,集中学习《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电动自行车相关法律法规,并就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过程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进行了详细解读。质量科负责人通报了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今年以来查处的电动自行车违法典型案例,宣读《师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销售(维修)和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告诫书》,并指导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分别签署《第一师阿拉尔市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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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相关负责人代表师市市场监管局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入库验收台账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禁止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未执行新标准,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产品及不合格产品;禁止将电动自行车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销售前后不得对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进行非法改装、不得夸大宣传产品性能,诱导消费者随意改装等。同时,责令各销售、维修店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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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第一师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组织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师市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终审: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