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切实提高财政 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关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要求,师市财政局针对当前财政收支压力与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闲置并存的突出矛盾,坚持“过紧日子”,向绩效管理要财力,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三个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挂钩目标管理结果。2024年将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目标审核分别于预算挂钩,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照规定设定的不得提交预算,不得安排预算。师市财政局对绩效目标申报精准度、指标科学性和合理性等进行逐项审核,并结合上年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精准核定项目预算,优化预算支出。
二是挂钩运行监控结果。部门对照绩效目标,完成日常监控,自行填报绩效运行监控表。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及时纠正,师市财政局结合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对部门日常监控进行抽查,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及时调整预算、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2024年年中监控可收回闲置项目资金6000余万元,调剂用于资金紧缺的项目,有效减少财政资金闲置浪费。
三是挂钩绩效评价结果。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真实性核查结果、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分别与预算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按一定比例压减下年度预算安排规模。对达不到主要预期绩效目标的资金一律取消,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政策提出调整政策建议。把好实现预算绩效“精准控制”、有效增加可用财力的源头和最关键环节。从源头上“拧紧预算管理的水龙头”,确保花好“每一笔、每一分钱”,有效防控、盘活沉淀资金,着力缓解减轻财政收支压力。
2024年,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挂钩压减项目预算共0.5亿元,其中:对绩效自评结果较差的10个项目压减预算0.2亿元;对可由市场机制调节的农产品流通专项资金提出退出意见,节约预算资金0.15亿元;对原政府兜底补贴的公租房运营和公交运营补贴政策提出完善政策意见,调整为对困难群体或特殊运营线路进行补贴,节约预算资金0.15亿元。
今后,师市财政局将完善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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