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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团司法所“三项举措”推进辖区基层单位调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4 10:54:3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十六团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业务管理和指导职能,积极谋划、推进辖区基层单位调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三项举措”圆满完成基层单位调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是重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十六团专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并制定了《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六团基层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办法》。同时充分运用广播、职工微信群、板报、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与《实施办法》,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了解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引导职工群众自觉参加选举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依法选举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定流程,规范调委会换届选举程序。为从严把好候选人标准,真正把符合条件、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推选到调解组织中来,十六团司法所着力加强对基层单位调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并对调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资格条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在进行人民调解员换届选举时,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和《实施办法》执行,通过自荐、连队(社区)两委提名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组织召开职工选举大会表决推选产生调委会委员,并进行公示。

       三是促结果,制定培训计划。目前,全团17个连队、2个社区以及19个调委会已经根据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同时,十六团将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岗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最后,按照师市党委政法委、师市司法局以及团党委的要求,深入开展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着力在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充实力量、优化队伍上下功夫,为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