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幸福路街道举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普及安全常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6月16日上午,幸福路街道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加油站等50多个单位在天汇百姓大舞台前参加师市安委会主办、幸福路街道承办的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师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漠天然气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设立服务咨询台,摆放安全知识展板,悬挂横幅、演示体验、派发安全知识宣传彩页等方式,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方法技能,引导群众掌握各类意外伤害自救技能,提升日常生活事故防范意识,进一步降低风险隐患,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利益。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更加牢固树立“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思想,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在全市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全面营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社会舆论氛围,为构建平安阿拉尔、和谐阿拉尔创造稳定良好的发展环境。
文图:王艳
终审:幸福路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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