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最高10万!最少5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扫黑办制定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线索举报奖励机制,最少奖励人民币500元,最高奖励金额将达到人民币10万元!
六大关键问题梳理出来了——
NO.1 黑恶势力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简言之,一共有三类:“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
“黑社会性质组织”: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法定条件的犯罪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犯罪集团”: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关于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恶势力犯罪团伙”: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NO.2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包括哪几类?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辖区,重点打击以下13类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从事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的团伙组织、家族黑恶势力。
(三)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连队(社区)“两委”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四)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职工群众的“连霸”“村霸”等黑恶势力。
(五)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扇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六)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七)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九)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黑恶势力。
(十二)从事网络电信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三)各类邪教组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NO.3 有线索该如何举报向哪里反映?
一共有电话、邮寄、到访三种方式。
【电话】
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请拨打0997-4617006反映,其他日期或时间请致电110、96110反映。
【邮寄】
新疆阿拉尔尔市胜利大道1号五楼501室师市扫黑办收,联系电话0997-4617006。
【到访】
新疆阿拉尔尔市胜利大道1号市政府五楼501室。
NO.4 具体奖励标准是什么?
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提起公诉,审判机关一审判决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0元。
2.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审判机关一审判决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元。
3.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审判机关一审判决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元。
4.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九类涉恶罪名”提起公诉,审判机关一审判决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元。
5.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的,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0元;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在逃一般成员和涉恶分子的,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
6.对提供上级扫黑办督办或公、检、法、纪检监察等两家(含)以上单位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线索,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督捕在逃人员线索的,按上述“1、2、3、4、5”项同类同档的金额奖励。
7.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可以分别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一些补充说明: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补充新线索且查证属实的,参照前款规定予以奖励;同一线索已在其他渠道获得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
NO.5 哪些人员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一共六类:
1.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2.国家公权力机关事先掌握的;
3.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4.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
5.当事人及近亲属反映所涉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线索的;
6.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形。
NO.6 举报黑恶势力,会不会被打击报复?
职工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必须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级各部门扫黑办对举报材料要严格保密,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
声明: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事项,最终解释权归第一师阿拉尔市扫黑办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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