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第一师阿拉尔市三团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建设项目等8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审批时间 | 批文链接 |
1 | 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三团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4〕57号 | 2024.12.23 | |
2 | 关于阿拉尔市乐销实业有限公司无纺布生产 | 师市环审〔2024〕59号 | 2024.12.23 | |
3 | 关于港嘉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4〕60号 | 2024.12.23 | |
4 | 关于第一师3团高标准农田(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4〕61号 | 2024.12.23 | |
5 | 关于阿拉尔市鼎润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综合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师市环审〔2024〕62号 | 2024.12.23 | |
6 | 关于第一师一团供热工程扩容提升建设项目 | 师市环审〔2024〕63号 | 2024.12.23 | |
7 | 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13团供热工程建设项目 | 师市环审〔2024〕64号 | 2024.12.23 | |
8 | 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13团供热工程建设项目(幸福镇)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4〕65号 | 2024.12.23 |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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