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阿拉尔市胜泰纺织有限公司2500台织布机、40台 加弹机项目等7个环评文件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关于阿拉尔市胜泰纺织有限公司2500台织布机、40台 加弹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胜泰纺织有限公司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兵团第一师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内,项目东侧为新疆宇欣纺织有限公司,西侧、南侧和北侧均无企业入驻。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09′56.302”,北纬40°35′38.033”。建设内容为建设3座厂房,1#厂房、2#厂房分别配套加弹整经、加弹机20台、整经机8台、喷水织布机1200台及其他配套设备;3#厂房设置污水处理车间。项目建成后年产涤纶梭织布3500万米。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1#、2#加弹车间的有机废气,倍捻和整经加工产生的纤维、飞绒粉尘,污水处理站废气及食堂油烟。1#、2#加弹车间分别各设置2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共4套),加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4套“集气罩+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分别对应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2、DA003、DA004、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负压收集+次氯酸钠+碱喷淋设施”处理,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由专用油烟管道(DA001)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格栅+隔油+混凝气浮+好氧生物+混凝气浮)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表1的回用水水质指标限值,同时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标准限值后,90%回用于纺织车间织布工序,剩余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喷水织布机、码布机、风机及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项目各产噪设备均集中在生产车间;设备底座或基础加装减振装置;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油剂(废白油)、废油剂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物化)、隔油池废油、气浮废油等危险废物;废原料包装物、加弹废丝、废布、清洁机收尘、焦渣、厂区污水站污泥(生化)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油剂(废白油)、废油剂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物化)、隔油池废油、气浮废油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 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废原料包装袋、加弹废丝、清洁机收尘、废布、焦渣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原料包装袋、加弹废丝、清洁机收尘、废布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厂区污水站污泥(生化)暂存于污泥贮存池,定期和焦渣一起运至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 |
2 | 关于庆铃新能源专用车及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迪恩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阿克苏律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片区,占地面积261502平方米。项目区东侧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盈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侧为纬四路西段;西侧为纵四路;北侧为纬三路西段。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9′57.807”,北纬40°36′28.268”。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厂房九栋、倒班楼、门卫及停车区等。项目建成后,年组装专用车8000辆、年生产车架30000付。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下料切割粉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喷粉粉尘、固化废气、焊接烟尘及食堂油烟。下料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一套滤筒式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粉粉尘经负压收集引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分别对应(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蓄热式催化燃烧(RCO)处理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食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后,由排烟管道排放。焊接烟尘经局部抵近式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并在车间内加装排气扇,保持车间内部通风,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钻床、车床、切割机、折弯机、焊机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噪声。通过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隔音等措施;合理布局、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厂区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过滤器等危险废物;除尘器收集粉尘(铝材、钢材金属粉尘)、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喷粉工序收集粉尘(塑粉)、清扫粉尘、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过滤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除尘器收集粉尘(铝材、钢材金属粉尘)、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及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定期外售;喷粉工序收集粉尘(塑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3 | 关于第一师一团工业园区2×30MW 背压热电联产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第一师一团工业园区 |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一团工业园区,建设内容为: 1.新建2条空架单回110kV 输电线路,起于背压机变电站110kV侧进出线,最终进入中庄变,导线采用JL3/G1A-240/3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电缆采用ZR-YJLW03-64/110-1×800mm²型铜芯电力电缆,长度共计11km,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光缆,起点坐标为80°0′16.584″,40°34′29.635″,终点坐标为79°59′4.090″,40°36′33.871″。新建杆塔40基。 2.新建长度为4.275km的DN500蒸汽管道,全线采用低架空敷设,起点接自第一师一团2×30MW 背压机项目电厂出口预留主蒸汽管道,敷设至纬一路路口,起点坐标为79°58'55.609",40°36'36.837",终点坐标为79°57'00.556",40°37′49.689″。3.利用中庄变110kV 3Y、4Y出线间隔预留位置,新建2个间隔的110kV电气设备。 |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通过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管控物料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物料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散落而形成尘源;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扬尘采取洒水和清扫;优先选用湿法作业,开挖前先对施工开挖区采取洒水降尘后,再进行开挖作业;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作业;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措施后,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确保施工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限值。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塔基和管道支架基础养护废水),无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自然蒸发,不外排。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基础开挖、架线施工中各种机具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110kV输电线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至生活垃圾转运站,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埋。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检修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由检修人员在检修完毕后集中收集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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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背压热电联产项目输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内容为: 1.新建2条空架单回110kV 输电线路,线路起于背压机新建变电站110kV侧进出线,最终进入220kV梨花镇变电站110kV侧进线间隔,导线采用JL3/G1A-300/4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电缆采用ZR-YJLW03-64/110-1×800mm²型铜芯电力电缆,长度共计13.65km,其中电缆长度为1.15km,随电缆敷设2根地埋光缆,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光缆,起点坐标为80°0′16.584″,40°34′29.635″,终点坐标为79°59′4.090″,40°36′33.871″。新建杆塔77基。2.利用梨花镇变侧110kV 3Y、4Y出线间隔预留位置,新建2个间隔的110kV电气设备。 |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通过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管控物料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物料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散落而形成尘源;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扬尘采取洒水和清扫;优先选用湿法作业,开挖前先对施工开挖区采取洒水降尘后,再进行开挖作业;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作业;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等措施后,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限值。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塔基基础养护废水),塔基基础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自然蒸发,不外排。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基础开挖、架线施工中各种机具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110kV输电线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至生活垃圾转运站,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埋。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检修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由检修人员在检修完毕后集中收集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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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阿拉尔市越欣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30台喷水织布机、516台倍捻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 阿拉尔市越欣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项目区北侧为绿源路、西侧为西环路、南侧为新源路、东侧为经三路。项目占地面积20636平方米,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10′8.819″,北纬40°34′57.438″。建设内容为租赁2座标准厂房,设置430台喷水织布机、516台倍捻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涤纶坯布5244.72t。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拆包产生的粉尘。厂区采用封闭厂房,加强车间通风,厂区进行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沉淀+气浮+精密袋滤”工艺)处理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表1的回用水水质指标及其限值后回用于纺织车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喷水织布机、整经机、倍捻机和泵类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音设备,设备底部加减振座垫,连接处加装减振材料;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噪声源布置在厂房内,同时加强门窗的隔声性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废原料包装、废丝及残次坯布、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废原料包装、废丝及残次坯布外售综合利用,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6 | 关于第一师十三团东启聚合民用爆炸物品 储存库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第一师十三团 | 新疆东启聚合商贸有限公司阿拉尔市分公司 |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十三团,项目区四周均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33'55.042″,北纬40°30'44.803″。建设内容为两座200吨炸药库,一座50万发工业雷管库及办公生活辅助区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运输扬尘。通过硬化路面,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对易起尘的材料加盖篷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行驶等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十三团红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防爆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少量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使用减振座垫与隔声装置,严格控制强噪声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并安置于单独工棚内,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控制车速、使用低音喇叭和围墙阻隔,不得随意扔、丢、抛、倒,减少金属件的碰击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过期变质民爆物品和生活垃圾,其中过期变质民爆物品为危险废物。过期变质的民爆物品,提前上报公安部门,由相关单位拉运出库,不在库区内储存,由公安部门监督进行销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 |
7 | 关于第一师九团二连10斗田间基础设施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第一师阿拉尔市九团二连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九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市九团二连。项目总占地面积1397.84亩,占地类型为盐碱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81°3′39.811″,N40°36′56.453″。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1298.27亩,防护林99.57亩,滴灌灌溉管网99.57亩,提升改造首部变压器1台。 |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及机动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通过在施工场地、便道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及加盖篷布,临时堆场、物料堆场采取遮盖措施、合理堆存,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机械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机械清洗废水经项目修建的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团部管理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随意乱排。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振动碾、汽车起重机、自卸汽车插入振捣器等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单机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控制施工区内车速,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确保昼、夜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分离出的油污,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通过集中收集,专用容器盛装,暂存于施工期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 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筑垃圾主要为建筑废料,收集后统一外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厂,确保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2日- 2025年7月28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30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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