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师市党委、政府和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成效明显。现将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监察法及业务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2022年以来,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召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专题会议2次。
(二)坚决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推进法治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局党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细则等工作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重点,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2022年以来,党组会专题研究复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免罚清单、法律顾问制度等法治建设工作共4次。
2、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一是进一步理顺行政处罚事权,建立健全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机制。 2022年梳理兵团授权行政职权442项,梳理师市本级权责事项446项。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师市市场农业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新兵党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承接师市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局权责事项619项。修改完善局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卷管理、案件回访、罚没财物管理等各项制度。及时公示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强制、听证等权利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接收社会的监督。
二是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落实执法责任。科学划分局科室、队、所的执法权限,避免执法交叉和重复执法,杜绝执法空白,实施网格化管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团场、街道试点工作,每个街道、团场均定人、定岗、定责,统一执法力量,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实现执法检查覆盖面100%。
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对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集体审理等执法工作进行统一规范,明确应当追责的情形,要求工作人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得玩忽职守、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办案。
四是聘任法律顾问1家和公职律师1人,局政策法规科为专门的法治机构,具体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为市场监管重大行政决策及事项的处理提供法律保障。
五是推行柔性执法,构建市场监管执法软环境。结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突出执法的合理性,对非主观故意的轻微违法行为,原则上以教育为主,综合运用监督意见、责令改正、约谈、劝诫等柔性执法手段,引导企业立行立改,帮助企业树立规范经营意识。2022年以来,针对轻微违法行为下发监督意见书260余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72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指令书》26份,行政约谈企业7家次,口头、电话提醒、指导企业2000余家次。同时,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构建和谐政企关系。
六是审慎使用自由裁量,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决落实“四不处罚”。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严格执行《兵团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的若干措施》,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主观过错的、企业超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的四种情况,不予行政处罚。“攻大坚、戒小过”,对依法并处罚款的,经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原则上按照各层阶的底限处罚。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和一般投资经营行为,全面推进柔性监管执法;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对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公共安全等领域及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推进登记便利化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登记注册前置许可、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推动实现涉企许可清单之外再无审批,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辖区2.37万户市场主体实现“多证合一”。
二是精简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窗口业务 “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企业开办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当场发照率100%,行政审批许可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理,免费为辖区697户市场主体提供证照邮寄上门服务,真正实现业务办理“零见面”。
三是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实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存续时间、字号等方面的延续,累计为46户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推动歇业备案制度落实落地,指导6家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对部分存在轻微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允许待其异常状态消失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311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退出市场。
4、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营造公平的市场经营环境
聚焦民生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侵权伪劣商品、广告违法、不正当竞争、非法改装汽车等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把“铁拳”行动作为重点工作,针对确定的11”违法行为,集中优势执法力量,精准“铁拳”出击,2021年以来,抽检农资产品59批次、食品抽检1254批次、药品抽检119批次、粮食抽检28批,组织对不合格批次产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同时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医药、食品、医美广告、气瓶、特种设备等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累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14件,有力打击了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落实“四个最严”,严把食药安全关。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持续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力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和量化分级工作,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监管,监管覆盖率100%;食品经营单位风险等级确定评定率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率100%。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52件,罚没款50.5万元。
(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工作。严格执行《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办案规范。围绕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食品、种子化肥农药等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商品,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行动行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2022年办理知识产权类案件6件。
(四)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电梯、气瓶、压力管道、叉车等特种设为重点,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管力度和频次,累计检查企业3000余户次,查办特种设备违法案件4件,罚没款17.06万元。
(五)开展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开展清理规范供电供气专项整治行动、疫情防控期间米面粮油、果蔬、药械等价格监督检查,累计检查1.2万户次,针对价格违法行为立案5件,罚没款7.7万元,责令退还用户金额44.8万元。
(六)开展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危化品、食品相关产品、农资、棉花、燃气灶、儿童玩具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管。针对质量违法行为立案24件,罚没款23.55万元。
五、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做到对守法诚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2022年度累计抽查市场主体1390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323户,依法清理吊销“僵尸”企业58户。不断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依托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涉企信息2.5万条,将79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社保办理、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方面给予禁入,限制失信自然人担任企业管理人员26人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监管行为,让监管更公正、阳光;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部门联合检查,有效提升监管震慑。
六、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及其相关行为进行检查、评议、纠正。累计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1次,,提出审核监督意见4条,通过评查,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足,达到不断提高执政执法质量的目的。
七、落实普法规划,推进全民守法
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抓实做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开展监管相对人培训,共开展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纺织企业质量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等培训班4场,培训329人次。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月、《民法典》、《宪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开展快检1569项次。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约谈、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在监管的同时普及法律,服务企业群众,努力打造全民知法法守法的社会共治氛围。
八、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领域执法力度不足。知识产权类、价格类案件的数量和效能与其他领域案件相比需要加强,执法人员在专利执法和价格执法方面的知识技能水平和主动性还需提高。
二是法治意识和法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业务领点多面广,适用法律法规比较多,法律“立改废”频繁,执法人员现有法律知识水平不足以应对当前工作任务。部分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未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调查不全面、证据不充分。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性不够强,文书引导性、指向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是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多,基层队伍专业技术人才较为缺乏,执法人员更新观念、转换角色、强化监管执法等方面仍存在不适应的情况,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新业务新职能的学习意识不高,不能在业务工作中准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关键点、风险点、多发点。
九、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下一步,师市市场监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贯彻落实兵团、师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把法治理念贯穿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中,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精准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党政同责、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行业协同、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药品安全生命周期监管和新生业态监管,推进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基本民生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价格、网络、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和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场监管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运用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