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师市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办:
2021年,师市民政局在师市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队伍、制度建设,提升公职人员法律素养,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推进了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保证依法治师市工作取得实效,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我局成立了师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明同志任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定一名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设在局综合科,负责全局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主要领导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将法治建设的重要文件组织专题学习传达,逢会必讲法治建设,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截止目前,师市民政局共开展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27次、集中学习36次。
(二)加强普法学法,推行依法行政。一是根据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在社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5.12”防灾减灾日期间,组织干部深入师市街道社区开展防灾知识巡回宣传活动。2021年,先后分发法制宣传单和宣传手册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大幅提升,诚信守法意识明显提高。2021年8月30日,我局联合十一团7连访惠聚工作队开展了“讲述红色故事,传承党史经典”暨“八五普法”主体党日活动,活动现场共发放社会救助知识宣传册、《民法典》婚姻登记篇宣传册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二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活动。通过集中宣传,为群众发放宣传单,并认真解答群众咨询的关于低保、婚姻登记、殡葬等相关政策问题,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局内工作动态、工作流程、政策措施等内容,将民政执法活动完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对授权事项进行了梳理,列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完善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向各团镇下发已授权行政权力流程图和办理指南,督促指导各团镇承接授权。四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将兵团授予16项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全部下放行政服务大厅民政窗口,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现场办理、限时办结。同时,取消了原有的婚姻登记、收养工本费、老年优待证、门牌证、档案管理等收费项目,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做到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依法依规。
(三)规范工作程序,体现公开透明。为建立职责明晰、工作规范、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坚持实行人员岗位规范化,按照职权与职责相称及便民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每个人都定岗定位,明确职责,推行“五公开”制度:一是执法身份公开,凡执法人员须挂牌上岗,亮证执法;二是岗位职责公开,办事流程图、科室职能、人员职责一律上墙;三是执法依据公开,依照《行政许可法》,对所执行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工作制度等公诸于众;四是政务公开,在民政局政务网站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师市民政局权责清单,明确办事依据、时限及要求;五是投诉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六是积极组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师市组织的执法培训。截至目前,师市民政局共有3人拥有执法监督证、7人拥有执法证。
(四)规范监督机制,确保长效运行。我局将权力与责任互为联系,紧密挂钩,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采取“三个结合”的办法,即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相结,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领导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了监督制约机制。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我局依法治师市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一些同志学法不够深入,法制意识淡薄,缺乏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宣传手段还需要加强,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先进手段加强宣传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更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我局将在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的领导下,继续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普法方式。一是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二是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制培训,考取执法证,严格做到持证执法。三是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修订完善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监管、低保特困人员的确认、社区“两委”选举等工作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简化办事流程,加快民政工作法制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