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居民乘坐城市公交车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城市公交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增强市民出行幸福感,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文件,交通运输局起草了《第一师阿拉尔市居民乘坐城市公交车优惠政策实施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办法》起草工作于2021年5月启动,经征求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卫健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5个部门(街道)的意见及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25条,采纳16条,未采纳9条,修改完善后上报师市。
三、主要内容
(一)优待人群: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持证残疾人、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现役军人及辖区就读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生。
(二)公交卡类别:采用一卡制,分为“敬老卡”、“优待卡”、“拥军卡”、“学生卡”、“普通卡”。
(三)优待政策:持有“敬老卡”、“优待卡”及“拥军卡”的人群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持有“学生卡”的学生实行半价乘坐城市公交车。
(四)公交卡使用:敬老卡、优待卡、拥军卡每日刷卡次数不超过4次,每月刷卡数不超过120次,学生卡每日刷卡次数不超过4次,每月刷卡数不超过90次。
(五)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类公交卡补贴资金列入当年预算,依据刷卡数据实拨付补贴资金,不计入《阿拉尔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考核结果。
终审:十三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