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执法主体: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辖1个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2023年,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执法岗位159个,共有在岗人员145名,其中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34人。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聚焦民生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集中优势执法力量,精准“铁拳”出击,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违法、侵权伪劣商品、广告违法、不正当竞争、非法改装汽车等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开展监督抽检及检验检测工作,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2023年度,抽检农资产品59批次、食品抽检1457批次、药品抽检119批次、粮食抽检57批,检验皮棉3544批,14.83万吨、纺织品及其制品186批次、棉纤维棉短绒絮用纤维制品140批次、检定校准计量器具23656台件,特种设备检验2522台件。并组织对不合格批次产品开展核查后处置工作。办结各类违法案件613件,向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1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4条。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将专项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持续推进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到对守法诚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2023年度,开展各项专项检查168项次,与公安、卫健委、应急、教育等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9次。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6598户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278户。不断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依托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涉企信息2.6万条,将64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社保办理、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方面给予禁入,限制失信自然人担任企业管理人员23人次。
(三)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2023年度,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25942件,同比上年度增长13.76%。其中准予许可25852件,(其中营业执照14415件、食品生产许可证45件、食品经营许可证2100件、食品小作坊登记证64件、药品经营许可证110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7件、二类医疗器械备案108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8497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73件、计量建标授权3件),同比上年度增长13.64%。不予许可90件。无行政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2.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2023年度,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78件,其中扣押94件、查封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3.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23年度,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行政处案264件(含农业、文化类案件),同比上年度增长2.7%,罚没款137万元,同比上年度增长13.2 %。简易程序立案368件,结案368件,罚没款0.14万元。其中,因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占行政处罚总数0.75%,行政复议调解结案2件,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数的10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75%。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行政处罚被直接提起申请行政诉讼0件。
4.投诉举报核查处置情况
2023年度,12315受理投诉举报1349件,其中投诉1041件、举报308件,办结1349件,办结率100%。96359平台受理投诉举报643件,其中投诉624件,举报19件,办结643件,办结率100%。
5.其他行政行为实施情况
2023年度,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奖励总数0次、行政给付总数0次、行政确认总数0次、行政裁决总数0次、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三、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25942 | 25942 | 25852 | 90 | 0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369 | 155 | 3 | 0 | 0 | 105 | 0 | 0 | 632 | 137.14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2 | 9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97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0 | 0 | 3659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