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动态 师市创卫办开展“无烟单位”验收工作
近期,师市创卫办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新创建标准,适时开展从“无烟”验收工作,促进师市无烟环境建设健康发展。
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控烟立法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据悉,此次“无烟单位”将验收178个单位,对验收合格的单位将举行仪式统一授牌,每年度进行复审,复审不达标将取消“无烟单位”资格,责令单位整改。
创卫办:梁广学
终审:创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