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专题专栏>热点专题>行政执法公示>市场监督管理局>事后公示>年度执法总体情况>详细内容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执法统计年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0 18:25:4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执法主体: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辖1个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2024年,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执法岗位159个,共有在岗人员144名,其中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42人。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聚焦民生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集中优势执法力量,精准“铁拳”出击,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计量违法及侵权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开展监督抽检及检验检测工作,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2024年以来,食品抽检1327批次、药品抽检124批次、粮食抽检37批,检验纺织品及其制品244批次、棉纤维棉短绒絮用纤维制品17次、特种设备检验3461台件,并组织对不合格批次产品开展核查后处置工作。

1.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常态化落实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企业生产加工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原辅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包装标签标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环节是否规范落实到位,督促企业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春秋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检查学校、幼儿园751家次,检查学校、直属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供应商22家次,发现并处置食品安全隐患862条。三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检查,抽查165家学校食堂、大型餐饮餐饮服务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警告4份,行政约谈2家;四是开展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师市辖区7个旅游景区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62家,食品经营单位54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五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小作坊52户次,食品经营单位1203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7户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17户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5场次,培训557人;六是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建立“线上监测+线下整改”工作机制,检查外卖餐饮经营单位120家次,指导整改经营单位26家。2024年针对食品领域违法行为普通程序立案查处46件,罚没款总额176.86万元。

2.药械监管方面。一是开展药品监督检查,检查企业436家次,督促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发现并整改问题9家次,排除风险20条次,约谈企业2家次。二是是开展兵团辖区药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检查经营主体129户次,开展普法活动7次。三是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采取“线上+线下”调查处置方式,对网络销售药品资质公示、电子处方审核、药品宣传图文、药品采购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从事网络销售药品经营企业37家,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违规问题26项,对辖区2家网络销售平台代理商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四是开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提升工作。218家经营使用单位完成《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查工作,开展日常检查107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条。五是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日常检查21家次,组织辖区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单位对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购买、使用、储存和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排查风险隐患,完成自查报告18份。2024年度针对药械领域违法行为普通程序立案查处14件,罚没款11.21万元。

3.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加强获证企业质量监管。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完成建档、评级,实施“一企一档”管理,11家获证企业全部为B级企业,对1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2家危化品获证企业、3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个。二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及“回头看”相关市场主体103家次,现场责令下架无3C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软管60余个、执行标准过期燃气灶及燃气热水器3台,查办案件2件。三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组织133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召开集体约谈暨法规宣贯培训会,组织5家外卖平台召开行政约谈会。配合开展区域联动执法检查2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0个,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类违法案件6起,责令退回不合格电动车8辆。四是持续开展“一老一小”等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围绕儿童和学生用品、老人用品等重要消费品,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五是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在重点农时季节,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下达《农资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表》500余份、《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督促农资经营户规范经营,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六是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对辖区批发1家及零售25家专卖店进行全覆盖检查,联合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七是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检查涉消防产品销售经营户14户。八是开展国旗、红领巾专项检查,检查经营主体20户,责令5家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不合格国旗、红领巾,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2024年,针对产品质量领域违法行为普通程序立案查处17件,罚没款8.15万元。

4.特种设备监管方面。一是分层级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8大类特种设备专业监管知识培训班10期,培训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910人次。二是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排查叉车309台,涉及使用单位32个,消除问题隐患40个。三是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拉网式”检查电梯2565部,发现整改问题隐患163个。核查7家维保公司场地、人员、设备等资源条件,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维保公司3家。四是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排查工业锅炉和供暖锅炉使用单位26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督促整改问题隐患6条。五是推进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对5家化工企业进行专项明察暗访,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排除隐患16项,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六是做好钢瓶、燃气管道监管。更换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2.1万余只,建立气瓶充装追溯系统,杜绝充装超期未检气瓶、黑气瓶。长输天然气管道229千米在检验有效期内,完成468.9千米全部城镇燃气管道定期检验。2024年,针对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普通程序立案查处3件,罚没款11.2万元。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将专项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持续推进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到对守法诚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2024年度,开展各项专项检查62次,与公安、卫健委、应急、教育等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11次。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236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385户。不断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依托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涉企信息2.6万条,在社保办理、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方面给予禁入,限制失信自然人担任企业管理人员31人次。

(三)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2024年度,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28753件,同比上年度增长10.8%。其中准予许可28665件(其中营业执照13883件、食品生产许可证75件、食品经营许可证3664件、药品经营许可证358件、二类医疗器械备案231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9658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796件),同比上年度增长10.8%不予许88件,同比上年度下降2.27%。无行政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2.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2024年度,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82件,其中扣押80件、查封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3.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24年度,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普通程序行政处案148件(含农业、文化类案件),同比上年度下降43.9%,罚没款300.74万元,同比上年度增长119.5 %。简易程序立案229件,结案229件,罚没款0.08万元。其中,因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占行政处罚总数0.26%,行政复议调解案件1件,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数的10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26%。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行政处罚被直接提起申请行政诉讼0件。推行柔性执法,适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不予立案69件,立案后不予处罚案件1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5条。

4.投诉举报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度,12315受理投诉举报1354件,其中投诉1020件、举报334件,办结1349件,时限内办结率100%96359平台受理投诉举报797件,其中投诉787件,举报10件,办结10件,办结率100%

5.其他行政行为实施情况

2024年度,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奖励总数0次、行政给付总数0次、行政确认总数0次、行政裁决总数0次、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次。

三、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28753

28753

28665

88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234

100

3

0

0

22

0

0

359

300.74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2

80

0

0

0

0

0

0

0

0

2

84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0

0

32361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日  

终审: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