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4批)
附件5
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4批)
截止2024年5月25日,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信访件39件,现将第4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问题类型 | 涉及团场及 部门 | 调查核实 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2024〕一师6、7、8、9、10、1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内容均为:投诉反映凤凰人才公寓二期对面工厂每天晚上排放刺激性气体,多次反映至今未解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环境污染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凤凰人才公寓周边主要排污单位”为阿拉尔市兴美达印染有限公司和洁丽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市兴美达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设施排口位于凤凰人才公寓二期东北方向约200m),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次钠+片碱”处理后排放;定型工序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三级废气净化系统。洁丽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设施排口位于凤凰人才公寓二期东北方向约300m),污水处理厂废气经“碱洗+双氧水+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 根据企业自行监测报告,以上企业各项恶臭污染物均满足排放标准。 | 属实 | 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 针对凤凰人才公寓周边异味问题,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度重视,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按照环保工作要求,2024年共检查企业40余家,经开区共巡查凤凰人才公寓周边企业22余次。5月22日经开区联合师市生态环境局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援疆干部对兴美达和洁丽雅开展“帮扶指导”工作,为企业“问诊把脉”,现场巡查时发现4#定型废气处理装置防爆膜破损,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企业于5月22日当日整改完成(详见附件3);5月23日第一师副师长,阿拉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尔市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赴现场督导,要求经开区各部门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做好群众工作,回应群众关切,统筹协调好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企业要做好日常巡查和运维工作,使环保设施持续稳定有效运行,确保达标排放,要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详见附件4)二是科学监测。做好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工作,本月经开区共对凤凰人才公寓周边及企业进行环保监测2次。目前,样品正在进行分析,待结果出具后第一时间上报督察组,同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经开区联合师市生态环境局不定期对凤凰人才公寓周边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三是畅通沟通渠道。通过向居民小区张贴企业巡查及监测情况,让居民及时了解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状况。为居民讲解企业环保设施处理工艺和排放标准,宣传相关环保知识,提高居民的环保认知水平,取得居民理解。5月23日在向凤凰人才公寓张贴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恶臭气体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见附件5)四是引导社会监督。已协调周边企业,随时欢迎广大居民入企检查。引导群众监督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企业环保工作落实落细,营造“行业监管、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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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2024〕一师1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经开区工业园区苏杭纺织南侧的一个院子里有塑料垃圾,风一吹,飘的到处都是。 | 环境污染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经调查,苏杭纺织南侧十团十七连有垃圾回收站两个,均由十团十七连管辖。具体情况如下:垃圾堆放点1位于连队西侧,主要堆放铁质类、硬质塑料类、纸质包装箱类、废旧家具家电等杂物。垃圾堆放点2位于垃圾站东侧院子,主要堆放蛇皮袋、塑料袋、废旧塑料绷带等杂物。 | 属实 | 解决垃圾乱堆放问题 | 针对核查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协同十团十七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市政管理要求,我单位商十团十七连书记,由经开区投资服务局下发整改通知单,连队负责督促渉事居民于2024年5月26日前将院子内部白色塑料垃圾全部清除干净。(详见附件3)二是畅通沟通渠道。通过与连队负责人沟通,由连队自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引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宣传相关环保知识,提高居民的环保认知水平,取得居民理解。三是引导社会监督。发动连队、企业周边群众共同监督,引导群众定点投放垃圾,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落细,营造“行业监管、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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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编号〔2024〕一师1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塔河学府玄武岩二期昆岗大道每天早上天亮之前(大概6-8点)大车噪音扰民,影响休息 | 其他 | 幸福路街道 | 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投诉反映塔河学府玄武岩二期昆岗大道大车扰民”确有夜间工地大型车辆通过居民楼时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情况。 | 属实 | 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 针对核查情况,师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对施工工地一是要求工地大型车辆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减速慢行,减少噪音产生:二是要求运输严格按照审批报备时明确规定大型运输车辆在特定区域和特定时段的要求禁止通行。三是要求运输企业优化城市道路通行的规划,在可通行的区域范围内尽可能的避开居民区通行,从而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四是要求对运输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对货车司机进行有关噪音扰民的教育,提高其噪音扰民危害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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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阿拉尔市期间:2024年5月15日-6月3日
投诉举报电话:0997-4696330,邮政信箱:第一师阿拉尔市第A027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