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第五批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1)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1)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督察发现,师市共计16个入河排污口(4个受纳水体为阿克苏河,11个受纳水体为塔里木河,1个受纳水体为喀什葛尔河),其中11个排污口整治进展滞后,未完成排污口登记备案工作。从2024年1-4月监测数据来看,3个入河排污口水质低于地表水Ⅴ类标准。
二、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湖)污染物排放。
三、整改措施
一是相关团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入河排污管理工作,生态环境局牵头于2024年12月底前按照整治方案对辖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和整治。二是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2月底前进行排污口备案、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三是财政局给予资金费用保障。
四、整改情况
(一)制定《第一师阿拉尔市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各团镇(乡)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44.7万元聘请第三方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相关工作,并制定出《第一师阿拉尔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报告》,经排查师市辖区共涉及16个入河排污口,2024年11月已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其中11个排污口进行了封堵,剩余5个排污口均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备案登记。
(二)师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2月18日通过阿拉尔政务网向社会公众公开了师市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情况,公示期间未接到相关的投诉与异议。生态环境监测站每月定期对规范化建设的入河排污口水质进行监测,并于次月将排污口出水水质情况通过阿拉尔政务网向社会通报,确保师市辖区塔里木河断面水质正常。
(三)师市生态环境局44.7万元聘请第三方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相关工作,并向师市财政局申请追加预算,2024年11月19日,师市财政局同意追加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2024年12月5日向师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拨付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通知》(师市财建发〔2024〕188号),经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后,生态环境局已向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拨付全部资金44.7万元。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3月13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希望北路33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红 15026376660
邮 箱:btdysstj@163.com
师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