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第五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22)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2)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中控系统不完善,生化段曝气、加药、消毒等工艺环节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出水水质不稳定达标,经采样检测,氨氮、苯胺类分别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0.34倍、0.66倍。
二、整改目标
完善污水处理工艺,出水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三、整改措施
(一)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氨氮、苯胺类等因子超标排放进行调查处理。
(二)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于12月底前完善生化段曝气、加药、消毒等工艺环节自动化控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日常运维。
(三)经济技术开发区牵头制定相关管理处罚机制,全面排查上游纳管企业污水污染物排放情况,督促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做好日常进水和出水水质监测。督促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师市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四)生态环境局对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开展至少连续两次的监督性监测。
四、完成情况
(一)2024年9月-2024年12月师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氨氮、苯胺类等因子超标排放进行调查处理。
(二)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加药和2台曝气风机自动化控制,2025年4月艾特克制定《关于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消毒系统鼓风曝气系统、加药系统自控的整改方案》(阿拉尔水务函〔2025〕3号),并于5月31日完成整改验收。
(三)经开区修订《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涉水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管理办法》,并督促臻彩印染科技、昆泰纺织和东彩纺织等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师市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四)师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9月和12月对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开展两次监督性监测,经开区按照《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涉水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管理办法》每月对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进行三次监督性监测。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6月24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统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创业大道北24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世昌 18199430091
邮箱:2115019142@qq.com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